小结
分析了实然、必然、或然的三段论,需要总结一下三段论的一些结论
任何逻辑的基础都是三段论,每个三段论都是三个词项与两个前提。(41b38-42b26)
全称肯定命题的证明只有1.Barbara。特称肯定命题的证明只有1.Darii, 3.Datisi/3.Disamis/3.Darapii/4.Dimatis/4.Bamallip。特称否定最容易,其次是全称否定,其次是特称肯定,最难的是全称肯定的证明。全称命题可以与特称命题相互反驳,但特称不能确定全称命题。(42b28-43a19)
应用
前提是一种陈述,诉说必然是普遍性事物对特殊个体的诉说(43a20-45)。我们应当考虑主体自身,定义,固有性质,伴随的属性,以及不可能属于主体的属性。不属于主体的属性对肯定的证明无意义,伴随的属性需要考虑是其属性的固有主体,与本主体的固有属性相区分(43b1-11)。需要选择与主体全部而非部分相伴随的属性(43b12-24),才可能做出全称肯定的陈述。
若A的伴随属性是B(所有A是B的),A是伴随C的属性(所有C是A的),D和A无关。类似,E伴随属性是F,E是伴随G的属性,H与E无关(AaC, BaA, FaE, EaG),则若C和F在某个地方相同,例如c=f,那么Aac, faE, 可以通过c=f推出AaE (1.barbara)。c和g相同,AiE (3.darapii),简单点说,就是个搜索过程,两个主体都扩展一下周边性质,然后找性质的异同,并作出结论。(44a15-36)更进一步,除了考虑主体的属性,还需要考虑词项的属性(这不就是个BFS-广度优先搜索嘛)(44a37-44b18),但仅当属性同时属于主体时三段论成立(44b19-24)。
归谬法的三段论与直接证明本质一致(45a24-45b21)。除了考虑全称以及属性,借助全称也可以得出特称的结论(45b22-27)。上述研究过程同样适用于或然和必然三段论(45b30-36)。无论什么科学研究,都是考虑有限的相关属性而非全部属性(46a4-30)。
柏拉图辩证法的批判
亚里士多德在46a33-46b40段着重论述了柏拉图划分辩证法的问题。柏拉图辩证法是一种根据熟悉的范式与讨论对象的联系,从头进行划分、递进和分叉讨论的方法。例如《Sophist》对智者的讨论,《Statesman》)对政治家的讨论。其中最大的困难就是在递进的时候由于划分的失误,将智者错误的归类到钓鱼的某旁支。《Statesman》)强调用本性来二分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但这样的解释仍然差强人意。亚里士多德在46b4-13给了一个例子,讨论人的划分:
是否是动物(是)->是否会死(是)->会死的动物。
在这样的划分中,人是会死的动物是一个合理的预期,但并不是必然的推论,而划分的归属正是着重的三段论需要证明的地方。因此亚里士多德认为柏拉图的辩证法不适用于研究(46b37-38)。
在我看来,两者应该结合起来看。柏拉图的辩证法自上而下,首先提供了良好的动机,全局视野,以及待考察物体与他者的区别;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自底向上,完善的证明了必然性,搞清楚了事物的本质。有的时候不得不用柏拉图的辩证法,例如讨论政治家——因为甚至连定义都是不明晰的,但人们对这个种与其他种的区别有着直观的认识。因此,考察一个物体,应当根据他更靠上还是更靠下,从而选择适宜的方法进行讨论。
语言到三段论的谬误、总结
前面讨论的三段论还是形式化的,而语言如何正确的转化为以讨论的三段论是重点。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全称/特称,是否遗漏大小前提,是否冗余(47a1-22)。一些非三段论但似三段论的问题:
假设实体不能被非实体毁灭;并且如果事物的部分毁灭导致事物毁灭->实体的部分是实体。
如果人存在,则动物必定存在;如果动物存在,则实体必定存在->如果人存在,则实体必定存在。
这些似乎是正确的,但是要追求标准形式。
解释:对于1,假设谓词is B表示可以被B毁灭,实体是A,非实体是B,实体的部分是C,则:
BeA, CiA -> BoC,答案是——某些实体的部分是实体,而非所有实体的部分都是实体。
对于2,谓词is B表示依赖于B成立,则A(人存在),B(动物存在),C(实体存在)。BaA,CaB->CaA,结论实体存在依赖于人存在的成立。
(a) 特称全称混淆(47b15-47b40)
A(存在的事物)-B(作为思考对象的牛头人)-C(牛头人)。A属于B,B属于C,则A属于C。但事实并非如此——牛头人并不存在。其本质原因是当说B属于C时,说的是牛头人在思维中的概念时是相属的,若考虑的牛头人可以真实存在,则B不属于C。结论应该是:
AaB, BiC -> AiC,有些牛头人(思想中的)存在,有些牛头人(现实中的)不存在。这和《Sophist》中讨论的真实与存在的联系有异曲同工之妙。
(b) 词项性质混淆(48a1-16)
A健康,B疾病,C人。AeB(所有疾病都非健康),BpaC(人都是可能生病的),AeC(人都是不健康的)。人是有病的,是偶然伴随属性而非本性,人都是可能生病的,但并非在一种可能性下人都有病。因此,必须用特定的状况去取代具有状况的对象,BpiC,因此无三段论。
(c) 诉说关系混淆(48a40-49a5,49b4-13)
A知识,B智慧,C善。BaA(智慧是知识),BiC(智慧是关于善的),推不出知识是关于善的。若将“智慧是知识”理解成A=B或者每个知识都是智慧(AaB),则得出错误结论。
(d) 重复词归并入大词(49a12-49b3)
要证明C是B的A,例如公正(C)是关于好(B)的知识(A),则A应当为关于好的知识。AaB, 因为所有的好都有其好的知识,BaC,因为所有的公正都是好的,因此推论公正是关于好的知识。换句话,若要证明某物C同时有某两种特性B和A,需要证明B属于C,A与B交集存在并属于B。
(e) 三段论混淆格导致全称肯定推论(49b14-50a4)
错误的把其他格的前提认为是第一格的前提,从而得出错误的全称肯定推论。
(f) 假设性的三段论,结论并非证明(50a18-50b2)
(g) 三段论的一些格可以互相转换(50b5-51b5)
(h) 证明的命题的谓词否定和宾词否定不同,需要区别,有些则一致。(51b36-52b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