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录,解释

Catalogue
  1. 1. 背景
  2. 2. 形而上学
  3. 3. 沉思录六章概要
  4. 4. 笛卡尔的无神论诠释
  5. 5. 与亚里士多德的异同
  6. 6. 证明逻辑
    1. 6.1. 大前提:
    2. 6.2. 推论
  7. 7. 结论
  8. 8. 疑惑

背景

在长期的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和《工具论》的基础上,中世纪哲学形成了一套以其系统框架为主体的一套为神辩护的理论。笛卡尔的《沉思录》则以心灵为基础拓展和部分颠覆了亚里士多德的理论框架。虽然《沉思录》从表面上看的目的,是为了证明神存在,但其确实解决了一些亚里士多德所无法回答的问题,并开启了心物二元论的一个新篇章。因此,在理解沉思录前,必须要提前了解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这样才能对笛卡尔沉思录有更加好的欣赏的角度。

形而上学

形而上学意在考察如何描述和理解“存在”的含义,并提出了几个重要的概念——

实体与性质。实体即即为可以用来承载各种性质的物体。性质则是实体的特性/偶性,特性是存在的本质。
实体的组成是质料和形式,本质是形式,用以解释本质的是他的定义,其部分后于实体本身。
研究实体就是研究质料(潜在)和形式(现实)何以混合成它,即实体的成因。
导致实体现实存在的因是现实的存在,因此有最初的真实存在,即为神。
形而上学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难以解决,那就是如果所有可感觉的性质都非本质,那么实体的本质如何可知?人的思想和物质世界应当如何互相交流?进一步,思维可以进行演绎推理,而物理的性质都是归纳推理,物理世界的准确性如何可知?

沉思录六章概要

  1. 可感事物有可能会欺骗人,所以一切可感事物得到的经验都值得怀疑。
  2. 至少一件事不值得怀疑,那就是我正在思考。而这个正在思考的实体就是我的的证明存在。思维在于想象、感官和理智,而理智指向了物质性的存在。
  3. 我不是一切,我能感觉到无限,因此在我之外有他物。因的真实性高于果,使我感知无限的因是真实的,因此存在无限、全善的真实实体,即为神。
  4. 神不会欺骗我,我之所以做出错误判断的原因是因为缺乏神的某些性质,而非拥有某些具有欺骗性质的存在。
  5. 我理解上帝,并且思考它的性质,正如我理解数与形,并且借此理解他们的性质。神的存在比三角形的存在更直接,虽然他们都不在物理世界中存在。
  6. 存在不同于我所说的“上帝”与“我”这样精神之外的物质性的东西。因为我的思维和上帝不可分,而我感受到的物质是可分的。而我感受到的物质不可能是不存在的,因为如若那样,没有任何途径可以证伪/证明物质的存在性,那样的话上帝就具有欺骗性,与前面的结论矛盾。因此存在区别于精神的物质的存在。我理解物质就是借助上帝给我的最简单清晰的直觉,而它是我不能怀疑的。

笛卡尔的无神论诠释

在进一步阐述笛卡尔的沉思录细节前,我想要先从无神论者的视角来阐述笛卡尔的观点,因为笛卡尔的真实逻辑正是躲藏在神的外衣之下(可能是由于希望他的思想不会被教会干掉,而这是有根据的:笛卡尔专门给教会写了信,说服其自己的学说是一种区别于亚里士多德但能够很好证明神的存在的方式)。注意,我并不想在有无神方面与人产生辩论,只是希望笛卡尔的逻辑不会被无神论者由于其外衣而直接丢弃。

  1. 笛卡尔强调个人的思想的重要性——因为认知是人思维的认知,所以一切基础以人的思维为起点。
  2. 我们得相信至少有什么我们所想的是真的,否则整个世界都没必要讨论了,全都是扯淡。既然有东西是真的,那么使我们能够感知其真的能力的原因(例如无神论的角度,便是可观察总结的规律)则是不会骗人的,我们也不用质疑它。
  3. 最简单直觉的东西,就是我们赖以判断为真的基础。
  4. 错误的判断,来自于自由的意志大于知识——即我自由的意志使我以为它是的真理,而实质上我的知识不足以包括他全部的实质。

与亚里士多德的异同

同:认同形而上学的部分学说——实体作为本质与偶性的存在。认同因果逻辑,因的真实性大于等于果,其最根本的因是上帝。认同物质是可分的。

异:明确区分了物质与精神,并以精神为基础构建了新的学说。强调精神不可分并且存在,一切因果和上帝应当从我的精神为基础进行推导,而对物质的认识是上帝赋予的对形的认识。感官不是物质的(不依赖于耳鼻喉),是精神的,即做梦中的看也是看,听也是听。人赖以判断为真的依据是简单直觉,而非亚里士多德所强调的三段论(当然,也可以认为亚里士多德所认为的三段论是简单直觉的子集)。

证明逻辑

大前提:

  1. 我怀疑的基础是我在这件事情上犯过错。
  2. 清晰直觉的分析是讨论的基础,否则这事情就没法讨论了。
  3. 万物有因果,因导致了果。

推论

  1. 所有感官来的经验都值得怀疑(from 1),因为感官欺骗过我。
  2. 我作为思维的主体是存在的,因为我怀疑时我在思考。
  3. 我不是无限和万能的(如果我是,那么我说我不是,你也得听我的,悖论。)因此存在他物。
  4. 我思维里清晰的对象是真实的(from 2,注:尽管可能不存在于物理世界),导致他们的因至少和他们一样真实(from 3)。最初因来自外在(from 5),他的真实性不低于我思维中全能的上帝的真实性(from 6)。
  5. 我思维中全能上帝的真实性来自于清晰的直觉(from 2),正如我对数与形的认知。
  6. 因此全能的上帝存在且它不会欺骗我(from 6, 7)。
  7. 我物质的思想的因(from 3)要么来自于物质,要么来自于仅来自于更高层的精神原因并且根在上帝(from 6)。因为我无法证伪后一种可能性,所以如果真实情况是后一种可能,上帝就欺骗了我,与8矛盾,所以物质存在。
  8. 错误的根源来自于知识的缺乏和自由意志的选择的不匹配,我们要承认自己的缺憾,却依旧相信上帝赋予我们的清晰的直觉的正确性。

结论

可以看出,笛卡尔的沉思录不同于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而是进一步强调认知的根本是对最基本的直觉的正确性的信仰,并由此推出客观规律的存在以及物质的存在。笛卡尔的《沉思录》根本性的从对直觉的信仰为基础,构建起全部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的物质的理解基础,并构建了其精神为推论基础的系统。

笛卡尔的理论是精神和物质的二元论,并尝试构建起了他们的联系。

疑惑

那么什么是最为清晰直觉的认知,这件事是很难回答的,也许这也是人类仍然易于犯错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