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伦理学(5)

公正

公正(正义)是一种德性,使人愿意去做正义的事情。

公正是一种多人关系中完善的德性。因此,在与人交流中产生的德性中,最完善的是公正。而对自己而言,不存在正义公正。比如嫖娼,妓女的行为不正义,因为她通过不正确的手段获取了金钱。嫖客则是自身道德有失(例如自制),不涉及正义的问题。

普遍意义上的公正

公正涉及的命题是对事物的分配。公正在与适中的,不多也不少的分配事物。具体而言,应当按照人贡献的比例,来分配获得的事物。

具体的正义

  • 惩罚 惩罚的意义在对不正义的分配进行调整,多拿的受惩罚,使得最后回归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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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伦理学(4)

具体的德性

亚里士多德讨论了一些具体的德性,本质上是在不同种类的角度下考虑适中的情况。

勇敢,节制

勇敢是面对通常人们恐惧的事情,为了适中的善的结果而倾向于短期的损失和痛苦的品质。节制在于克服愤怒和快乐的欲望而选择适中的品质。

  1. 我害怕坐过山车,我老婆不怕坐过山车。(不能谴责我不勇敢,不能表扬我老婆勇敢,因为无适中,无善恶)
  2. 若我老婆说不坐就离婚,我仍然很怂。(应当谴责我懦弱,因为我并非完全没有能力去选择,但导致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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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伦理学(2,3)

德性(Virtue)

定义

上卷说到,灵魂的幸福就是灵魂遵从德性。德性分为道德德性和理智德性,分别隶属于行为和思想,但德性到底是什么?德性是一个型,可以认为它既不是行为本身,也不是完全脱离行为的所谓的道德,而是一种灵魂的状态,这个状态自发的导致善的行为结果。换句话说,灵魂幸福就是灵魂合乎德性,就是灵魂拥有自发去种善果的状态

因此,拥有德性首先要有好的行为。但这还不够,需要通过行为形成良好的习惯并认同它,才拥有德性。德性不是自然的,自然赋予所有人装载德性的能力,但需要人后天去养成。养成德性,在于把好的行为通过养成习惯,并学习知识去判定好的行为,从而将其固化为灵魂中不易改变的品质。从政治上来说,法律就是用条款使人向善,并养成社会的好习惯。

属差

判断是否合乎德性需要依赖属差,既能从具体事物与德性的差别中进行肯定与否定。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的属差在于适中,既不过度,也无不及。比如天天练肌肉不干正事,除了肌肉啥价值也没有,就是运动的过度;而天天写代码喝可乐,就是运动的不及。当然,并非所有的行为都有过度和不及,比如求知就无过度,黄赌毒则无不及。根据人的性格和习惯,我们通常会在某个品质上趋向于不及或快乐,这时,我们就需要谨慎的对待我们的状态。例如我易于发怒,就尤其需要考虑淡定而非勇敢。我注重当下享乐,就需要时刻警醒自己不要被欲望带偏;反之若我易于患得患失,则更需要注重当下把事情做好。

行为(Action)

快乐与痛苦

快乐与痛苦通常决定了人的选择,因此它们与行为相关,也与德性相关。我们通常趋利避害,而趋、避,与利、害的组合,在不同环境下就会导致不同的是否合乎德性的结果。

行为分类与善恶对应

行为分为有多种情况,主动行为(1. voluntary)、强制行为(2. compulory)、无知行为(3. ignorance)。无知行为又进一步分为3.1 因理智受限而做出的行为,并在理智不受限的情况下对快乐与痛苦做出相反的反应。3.2 不分对错的行为。3.3 虽有理智,但因愤怒、欲望等原因无法运用理智而做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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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伦理学(1)

伦理学是什么

基础假设

善作为目的。人做事、思考、探寻知识,都是为了某种善的目的。这个前提也许不成立(例如佛家讲究空),因此我们谈论西方的伦理学,都建立在这个前提下;对于虚无主义者,没办法探讨。

目的链条和最高善

因自身而值得追求。目的通常形成一个链条,例如我赚钱的目的是为了买房,买房的目的是为了生活好,生活好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思考。赚钱->买房->生活好->去思考,链条的后面更为主要,前面则是辅助的目标。链条的终端就是善的本质,本质善的东西不为别的,而是因自身值得追求。(内涵思想参见《形而上学》(八))的探讨)

伦理学的范围

人类的最终目标是对全社会都好,这是政治学讨论的范畴。而它的前提是研究个人以及周边如何获得善。伦理学的范围是个人的善,即研究什么是幸福,如何获得幸福。

幸福是什么

幸福不是型

亚里士多德专门论述了幸福不是柏拉图的理念。柏拉图认为善是型,是自包含的一(《理想国》),但是根据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篇》,幸福更多的是一种性质而非实体,因而幸福不一定包含单一的本体(《形而上学》(七))。因此,幸福的原因是多,应当通过考察已有人们的经验来枚举总结,而非使用柏拉图的型的二分法进行空想。

幸福的第一原则

自足。一个幸福的人生必须是无缺憾的。因此理论上人都难言幸福,因为在死之前,下一秒谁也不能保证不缺什么,甚至死后,自己的名声、身后的心愿都可能逆转或无法达成。因此人一直在追求幸福,但在某个时间点也可以依据他的状态判断是否大体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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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奥勒留——沉思录

马可奥勒留的《沉思录》是其历经十几年写下来的心得体会,用于告诫自己为人处世要淡定,心态要好。这本书不包含逻辑严密的成体系的逻辑论证和学说,更像是小作文。当然他的小作文写的确实不错,里面有很多闪光的想法,而且也非常有道理。《沉思录》从宗教中来,到生活中去,对于心灵和行为的指导是有益的。美中不足的是不够精炼,不同的作文中相似的观点反复出现,同时观点间虽有联系,但这种联系分散在各处,难以形成统一的系统。因此读完整本书又很难用几句话完整的概括他的观点,以至于让读者担心有所错漏。我归纳整理了书中主要的观点以及他们的联系,虽不能体现原著美感,但能更好的对自己进行指导。

总纲

  1. 对外,心态要淡定——一是因为外部环境没有错,错只能怪自己。
  2. 对内,心态要健康——抵制诱惑,要善良,要感恩。
  3. 对外行为——帮助和尊重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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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卡尔——谈谈方法

概括

笛卡尔的《谈谈方法》是通向现代科学和哲学之路,摒弃了古代希腊哲学在经过中世纪宗教魔改后出现的柏拉图神秘主义的空想和亚里士多德的疯狂绕弯推断,而是在古代哲学的基础上提出了现代的研究方法。他部分继承了柏拉图的宇宙观,但在探索自然时偏向于亚里士多德的研究方法;他进一步在亚里士多德的实验方法底部加了个宗旨,就是凡事得靠清晰的直觉做验证,而非基于错误前提的繁琐的推断。

笛卡尔同时继承了一些奥古斯丁的生活观,在提出革命性思路的情况下尽可能与保守的社会和宗教势力形成和谐和平衡。下面为每章摘要。

第一章——提新方法的动机

每个人都有同样充分良好的道德、感觉与智慧,但是想要成为伟大的思想者,还需要正确的应用它们。伟大的思想者达到卓越的方式是通过怀有开放态度,在谬误中并慢慢探索并超正确的方向前进。

笛卡尔对其所学并不满意,觉得知识点很多,但所学的古代思想犹如泥沙堆砌的宫殿,晦涩而没有牢固的基础。

第二章——新方法的根本原则

有历史的城市自发的成长,其布局总是不如重新规划并建立的新城市合理且优雅,因此为了解决自己对所学的知识的不满,他决定重新规划而不是在旧的见解上进一步堆砌(中世纪+亚里士多德三段论)。为此,他给出了思考的几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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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录,解释

背景

在长期的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和《工具论》的基础上,中世纪哲学形成了一套以其系统框架为主体的一套为神辩护的理论。笛卡尔的《沉思录》则以心灵为基础拓展和部分颠覆了亚里士多德的理论框架。虽然《沉思录》从表面上看的目的,是为了证明神存在,但其确实解决了一些亚里士多德所无法回答的问题,并开启了心物二元论的一个新篇章。因此,在理解沉思录前,必须要提前了解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这样才能对笛卡尔沉思录有更加好的欣赏的角度。

形而上学

形而上学意在考察如何描述和理解“存在”的含义,并提出了几个重要的概念——

实体与性质。实体即即为可以用来承载各种性质的物体。性质则是实体的特性/偶性,特性是存在的本质。
实体的组成是质料和形式,本质是形式,用以解释本质的是他的定义,其部分后于实体本身。
研究实体就是研究质料(潜在)和形式(现实)何以混合成它,即实体的成因。
导致实体现实存在的因是现实的存在,因此有最初的真实存在,即为神。
形而上学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难以解决,那就是如果所有可感觉的性质都非本质,那么实体的本质如何可知?人的思想和物质世界应当如何互相交流?进一步,思维可以进行演绎推理,而物理的性质都是归纳推理,物理世界的准确性如何可知?

沉思录六章概要

  1. 可感事物有可能会欺骗人,所以一切可感事物得到的经验都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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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录,摘要

第一个沉思——怀疑

笛卡尔首先说明了他的经验里有很多错误的东西,应当被怀疑。但他认为怀疑并不是全盘的怀疑,必须是有根据的。但人的经验纷繁复杂,怎样将该怀疑的东西一并摒除呢?

只要我在那些东西里找到了任何一点可以的东西,我们就可以把它们全部抛弃。这样看来,我们就不用全部检查它们了,因为那会是一件无期限的事情。直到现在,我作为最真实确定的事物接受的都是从感官或者通过感官得到。

因此,笛卡尔将所有感官得到的事物一并怀疑,因为他们是具有欺骗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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